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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╱北院外觀取自維基百科)

原來是人工收費的高速公路,10多年前改採遠通電收的ETC收費系統,但成效不彰,民眾使用也怨聲載道,因此,遠通電收約在5年前,以eTag逐步取代ETC,不過,遠通電收和交通部高公局簽約時,本來約定應該在101年12月建置完成計程收費系統,受到工程延誤關係,高公局後來同意讓遠通電收展延到貸款102年2月,但遠通電收不僅沒有在期限內完工,還延遲了280多天才完成建置。

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eTag建置延遲200多天 遠通電收判賠7千萬

企業貸款高公局不滿提出民事訴訟,要求遠通電收依合約內容,每延遲1天支負債整合付50萬違約金,求償1億4千多萬元。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,遠通電收以沒有違約拒絕賠償,也辯稱升級為eTag設備是高公局要求改善,不過,法院認為,遠通電收確實違約,但酌減違約金為每天25萬元,判決被告要賠償7千1百多萬元,全案仍可再上訴。

遠通電收在建置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ag時,被控沒有按照約定在期限內完工,還延遲了200多天,交通部高公局憤而提債務協商出民事訴訟,求償違約金1億4千多萬元。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宣判,法院認定,遠通電收確實違約,但重新計算違約金之後,判決被告遠東電收賠償7千1百多萬元。(杜大澂報導)

貸款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etag建置延遲200多天-遠通電收判賠7千萬-09562027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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